根据《青岛科技大学教科研(含学科竞赛)工作业绩评价办法》的通知要求,为方便学校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成果的认定,特制定本流程:
一、提交前备案
所有撰写的建议、提案、社情民意、调研报告、资政报告等在向外提交前应到学校党委统战部进行备案,填写《建言献策备案表》(统战部网站下载专区),备案后再通过各级党委统战部、各级民主党派、各级人大政协等渠道提交。原则上提前未备案的,后期成果不予认定。
二、认定要求
《青岛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工作业绩评价办法(人文社科类)》智库成果中“全国政协《每日社情》、中央统战部《调研参考》、《零讯》等采用的成果,各民主党派中央采用的成果或奖励等成果”要求署名我校为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,申报人提交成果采纳或奖励相关证明材料,应按此要求。
三、成果上交
申报人将成果采纳或奖励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校党委统战部,经过党委统战部审核后,一并提交给学校人文社科处并给予相应工作业绩认定。
青岛科大党委统战部
2025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