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我校与澳门城市大学签订的学术交流合作协议,拟于2025年秋季学期选派部分学生赴澳门进行研修学习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派原则
自愿申请,学院推荐,学校审批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,仅限与对方学校开放专业相符的学生申请;
2.热爱祖国,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无不良习惯,无违规违纪记录;
3.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课程;
4.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,善于与他人沟通交流,综合素质较高;
5.经济条件允许,并已按期全额缴纳我校学费。
三、报名程序
1.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的学生于5月10日前到所在学院报名;
2.各相关学院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选拔推荐,于5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台港澳侨办公室;
3.由台港澳侨办公室会同校内相关单位进行审核,并报学校审批;
4.入选学生准备赴澳门交流学习的相关材料,选学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,提交学院办理学分互认手续。
四、项目信息
详见附件
五、其他事项
被确定赴澳门学习的学生,在办理手续过程中,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赴澳门者,需交纳办理手续产生的费用。
联系人:刘元媛
联系电话:88956876
台港澳侨办公室
2025年5月7日